3月1日,资阳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益阳市资阳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举报非法集资可得到相应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办法》指出,举报非法集资广告信息,经资阳区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涉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经资阳区处非办组织认定为用于非法集资的,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后,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涉嫌违法的非法集资行为,经区处非办行政查实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涉嫌犯罪的非法集资行为,公安机关以“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名立案调查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办法》规定,公安机关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具体包括:被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在1亿元以下,再给予举报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再给予举报人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在5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再给予举报人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在20亿元以上,再给予举报人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奖励。
为保护举报人,《办法》还明确规定,举报奖励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和人身安全保护等工作。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名称)和其他相关信息。举报人可拨打资阳区防非处非举报奖励电话0737-2669605,或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新闻延伸:国家出手 依法严惩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新修改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3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解释》保留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特征要件不变,增加网络借贷、虚拟币交易、“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为依法惩治网贷、虚拟币交易、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频发,犯罪分子打着“养老服务”“养老项目”“老年产品”以及“以房养老”等旗号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损害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应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