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清晨,记者走进南县浪拔湖镇红星村,干净宽敞的村级道路,一排排整齐的房舍映入眼帘。“以前村里的环境可比不上现在,这一切都得益于实施了新的村规民约。”红星村支部书记朱艳平笑着说。
村规民约是管理农村事务的一个“契约”,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浪拔湖村委经过深入研究决定,在原有村规民约的基础上,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等新内容,体现村委和村民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该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村规民约改编成了顺口溜,更便于村民学习背诵,牢记于心。
村民彭秋莲去竹林里除草,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她背上了锄头,重拾人工除草法。“以前一说到除草,就想到用草甘膦等农药,喷一喷,省力又省事,但会给林下植被造成毁灭性破坏。”彭秋莲说,“新的村规民约,第一条就规定禁止在本村使用除草剂、农药,我举双手赞成。”满头大汗的她对这条新约定竖起了大拇指。“编写顺口溜不仅要让村民说在嘴上,还要落实到行动上。” 朱艳平表示。自新村规民约实施以来,全村发生了很大变化,最大限度地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慢慢实现了村民由治理对象走向治理主体的转变。2021年,红星村被评为“湖南省十佳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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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舒婷 刘俞江责任编辑:刘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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