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一面由大海棠社区居民陈先生把一面“请吃不到,送礼不要,一心为民,办事公道”的锦旗送至赫山区检察院。原来,陈先生和某工程承包商洪某发生劳务纠纷,接到申诉后,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第一时间受理审查,并为他成功追回欠薪。
2021年,赫山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学党史夯实“检察为民办实事”,在为民服务中彰显检察力量、书写检察担当,传递检察温度。该院荣获省文明单位、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第三检察部主任李薇薇家庭获评全国“最美家庭”,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志军、第二检察部主任裴剑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家园
2021年12月底,赫山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向邱某某等3人追回其调剂垫付的应急处险工程费用,挽回国家损失138.52万元。
邱某某等3人曾在赫山区烂泥湖垸资江大堤小河口米厂谷机段非法超高堆砂,导致大堤临水坡滑坡及堤角沉陷事故。应急处险工程费用暂由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调剂垫付并至今未追回。
赫山区检察院立案后,立即组织案件办理磋商会。在与该行政职能部门充分沟通、释法说理的基础上,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挽回国有财产损失。
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赫山区检察院着力构建公益诉讼全域联动大格局。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7件,督促相关责任人向捕捞水域投放原品种鱼10836公斤、鱼苗368.4万尾。督促恢复林地绿地1340亩,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580亩、河道18公里,整治关停违法排污企业2家。立案督促市住建、环保、城管等职能部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投入2700余万元重建龙山港泵站,实现雨污分离。其中2021年以来,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具体到“五大”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7件,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听了这堂课,我们增长了禁毒知识,提高了禁毒意识,我觉得非常有意义。”2021年9月,赫山区检察院未检办走进市一中,以“禁毒教育进校园”为主题,为孩子们送去了开学第一课。据悉,2021年该院组建未检普法宣讲团,进校园开展法治巡讲17次,法治讲座41次,受教育学生14010人。“未检办”成立以来,赫山区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理念,成立了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41次,司法救助1次,心理疏导69次,亲职教育80次。
2021年12月,赫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主任刘俐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表彰。“关爱、保护、救助未成被害人是我们的职责,今年我们将采取更多举措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综合保护工作。”未检办主任刘俐说。
当好民事、行政案件的“守门员”
2021年11月,赫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万某与湖南省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账户遗产提取行政争议申请监督案”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并被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为全国优秀典型案例。
2021年3月,万某在依据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黄某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时,公积金中心依据有关规定,要求万某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后才能提取。赫山区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后认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内部规定违反《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调解书一经送达签收后,即具有法律强制力,无需通过公证部门对民事调解书再背书,遂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检察建议。收到该检察建议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立即向万某拨付了黄某忠公积金账户余额。
为拓宽渠道、发现线索,赫山区检察院与市律师协会、区委政法委、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2021年以来,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5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件。支持起诉13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讨薪6件,均得到法院裁判支持。制发改进工作、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53件。“我们要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当好民事、行政案件的守门员,有效化解争议,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赫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