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增殖放流 修复渔业生态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1-13 10:3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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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在桃江县桃花江镇牛潭河老船厂码头,一起渔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成功办理,4名当事人履行生态责任,将11.81公斤成鱼和2362尾幼鱼投放到资江河中,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据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桃江县马迹塘镇村民周某香用禁捕工具渔网拦河捕鱼,被县公安局马迹塘派出所民警巡河时现场查获;鸬鹚渡镇村民杨某明、大栗港镇村民王某军使用自制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被大栗港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巡河时现场查获;武潭镇村民莫某高使用禁捕工具渔网非法捕鱼,被武潭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巡河时现场查获。经专家评估,上述3起案件的当事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造成渔业资源损害,须进行鱼类人工增殖放流,逐步修复生态。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与案件当事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3起案件当事人共向资江投放成鱼11.81公斤、幼鱼2362尾。

近年来,桃江县农业执法部门坚持“生态有价,损害担责”“谁损害,谁担责”的原则,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以往“损害——罚款”的模式上,启动“损害——担责——修复”新机制,努力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2020年以来,县农业执法部门率先在全省开展了涉渔涉刑案件集中诉讼、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增殖放流等活动,责令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当事人共向资江投放鱼苗13.056万尾、成鱼369.83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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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刘美玲 袁静 肖胜华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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