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江县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被执行人赵某生在桃江农商银行贷款,后赵某生未按约还款,银行诉至桃江法院,经桃江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承办人多次传唤赵某生到庭接受调查,但赵某生既不到庭,也未履行还款义务,并与法院玩起了“藏猫猫”。
今年11月14日,承办法官再次依法拘传赵某生。拘传到庭后,承办法官对赵某生耐心劝导,督促赵某生履行义务,并严厉告知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但赵某生仅仅是口头表示还款,并未有积极筹措资金的行动。经桃江法院多次调解沟通未果后,决定对赵某生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十五天。
被拘留后,被执行人赵某生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老赖”行为是错误的,并为自己不懂法的行为表示悔过,当即让家属将执行款交到法院,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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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夏一杨 何丰威责任编辑:刘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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