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赫山区教育局发布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呼吁家长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注重培养孩子兴趣,挖掘潜质,鼓励孩子多参加劳动实践和体育锻炼,重视发展孩子良好道德品质、身体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各项基础技能。并公布全区192家已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供家长选择。
公开信提醒,参与校外培训时,应选择办学规范、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查看室内显著位置是否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办学地址是否与审批地址一致,办学内容是否与审批范围相符,并全面了解场所安全、授课人员资质等情况。要自觉抵制证照不全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以托管名义开展校外培训的托管机构、无证照的个人工作室和不具备资质的教育咨询公司等机构,规避培训质量、资金及安全等方面的不可控风险,以防权益受损。
另外,公开信指出,根据“双减”文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参加培训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服务内容和收退费办法,并索要发票,避免出现纠纷后,维权无证据资料。切勿相信口头承诺,谨防不平等条款侵害自身权益,造成经济损失。如出现纠纷,要依法申请合同仲裁或者依法诉讼。
在缴纳培训费用时,家长要将培训费缴纳至培训机构的银行监管账户,且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不应超过3个月或不超过60课时。警惕培训机构以普通收据或者“白条”替代消费凭证。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在公示标准外收费的,要拒绝缴纳,并拨打赫山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37—442883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