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公安机关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认定被列为交管支队党委重点关注领域。针对事故处理中可能存在的“人情案”“关系案”、履职缺位导致认定偏差等问题,市公安机关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认定复核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作为扎紧织密“不能腐”制度笼子专项行动的核心工程,经专班编写、专家研讨、两级党委审议后正式实施。《指引》实行分类处置,兼顾办案公平与效率。
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复核案件,落实即来即办机制:由负责事故复核的民警审核证据并形成结论,报支队事故处理中心负责人签审同意后即可办结。对疑难复杂案件,则提交复核委员会会议研究,委员充分发表意见,逐案集体研究表决,破除办案“一言堂”。在潘某饮酒后骑行电动车逆向行驶引发的事故复核会上,参会人员深入分析事故根本诱因,经集体表决认定潘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分类办理模式既快速回应群众诉求,又避免复杂案件简单化处理。
针对原有制度空白,《指引》补齐流程短板。公安部相关规范明确,复核意见需经交管部门负责人审批,但未规定审批后仍有质疑的情形。《指引》增设重新研究制度,要求再次通过集体研究形成复核意见,并结合检察机关意见,堵塞涉刑案件监管漏洞。原有规范仅要求对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案件三日内告知,对涉刑但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案件则缺少相应规定。鉴于事故责任直接影响量刑,《指引》明确此类案件参照逮捕案件标准执行,为涉刑事故案件定责量刑提供支撑。同时,《指引》强调上下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复核全过程,要求办案单位受理复核后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民警梁金吒表示,事故处理既要依靠现场勘查、法律适用等专业能力,也要做好群众沟通,坚持人民至上理念。
李红军介绍,2026年1月至8月,全市共受理事故复核申请510件,同比增长36%;《指引》实施后,将统一全市交通事故复核裁判尺度,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提升交管执法公信力,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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