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生宝宝后,我休了护理假,公司不仅扣了我的全勤奖,休假的13天也没有发放工资,这是不是违规的?”近日,湖南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游先生拨打12345热线电话,咨询护理假期间工资发放规定。
6月,游先生向公司申请休护理假,加上端午节3天假期,他一共休假13天。当月工资发放后,游先生发现工资“缩水”近一半。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告知游先生,员工休护理假没有工资,按照当月上班实际天数发放工资。7月,游先生拨打12345热线投诉公司违规扣除工资。接到投诉后,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联系该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生育支持政策规定,要求公司尽快为游先生补发工资。人社部门电话告知游先生,如果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可以到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7月22日,记者采访游先生了解最新动态。他表示:“工资一般在月底发放,公司已承诺补发工资。”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等相关规定:男方享受二十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依法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等收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职工可及时向人社部门反馈问题,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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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美玲责任编辑:曹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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