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发力,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行动,坚持全域排查、从严查处,依法查办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做到以案释法、以案明责,有关部门集中曝光八起典型案例,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守法依规,警示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共同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案例一:近日,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安化县财源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格烟花爆竹进行查处。在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发现该企业经营的部分组合烟花产品结构和材质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经查,该公司共购进涉案产品60件,其中抽检2件、封存2件、已销售56件,货值金额3360元,违法所得672元。公司虽积极召回,但已售产品未能追回,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相关规定,6月7日,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检验不合格的组合烟花2箱及违法所得672元,并罚款6912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6月17日,接群众举报,市应急管理局、桃江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桃江县治安大队、桃花江镇应急办对桃江县多多超市进行核查,在该超市4楼查获各类烟花爆竹96件(箱)。经初步调查,该超市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现场一楼为棋牌室,二楼、三楼、四楼有居民居住,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内,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桃江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将现场的烟花爆竹依法扣押并转移至专业仓库封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5月21日,安化县公安局对冷市镇某便利店开展检查,发现该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民警依法当场查扣非法烟花爆竹共计36件。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店主黄某作出治安处罚。
案例四:6月2日,安化县公安局在联合检查中发现冷市镇一商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民警依法当场查扣非法烟花爆竹共计50件。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店主禹某某作出治安处罚。
案例五:6月5日,接群众举报,桃江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桃花江镇应急办迅速行动,对桃花江镇崆峒村第八组一处居民自建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杨某霞在自用平房内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共计42件,且其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核查,杨某霞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属实,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的烟花爆竹予以扣押,并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六:4月30日,接兰溪镇应急办违法线索,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赫山大队联合兰溪镇应急办对李某满烟花爆竹店开展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内实际存放烟花爆竹337件,超出核定储量。经核查,该零售门店超量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属实,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对现场隐患立即进行整改。6月2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李某满烟花爆竹店超量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6月9日,接举报线索,南县应急管理局对南县茅草街刘记烟花鞭炮经营部开展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内实际存放烟花爆竹125件,超出核定储量。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隐患。6月9日,南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刘记烟花鞭炮经营部立案调查。
案例八:5月29日,南县应急管理局对南县三仙湖刘建烟花鞭炮零售店开展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内实际存放烟花爆竹83件,超出核定储量,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隐患,并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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