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益阳奥林匹克公园看到这样一幕:一些晨跑的市民在遛狗时未牵绳,任由宠物狗自由跑动,甚至随地大小便。这不仅给过往路人带来了不便,也对公共环境卫生造成了不良影响。随后,记者走访了中心城区的大型公园和主要街道,发现遛狗不牵绳的现象屡见不鲜。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养犬家庭日益增多,然而不文明养犬行为也愈发突出,其中遛狗不牵绳问题尤为显著。这一行为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更对市民的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对此,国家和地方均有相关政策规定来规范和约束此类不文明养犬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2020年,我市出台的《益阳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指出,养犬人携带犬只进入住宅小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为犬只佩戴智能犬牌,用长度在两米以内的犬绳牵领犬只。2021年,我市颁发的《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出,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携带犬只出户不用犬绳牵引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规范养犬行为,市城管部门制定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执法与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在日常巡查中,执法人员一旦发现不文明养犬现象,也会及时劝导。
对于现有的政策规定和执法措施,市民看法不一。有的认为,城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遛狗不牵绳的行为进行处罚,以有效遏制不文明养犬现象。另有市民则希望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更加人性化,以批评教育为主,提高市民的文明养犬意识。“文明养犬是每一位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大家共同遵守相关规定,才能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管科科长蒋倩说,“希望市民朋友携爱犬出门时,务必使用绳索牵引并佩戴嘴套等,尽到看护义务,避免犬只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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