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益阳市发布《关于明确申请购买益阳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奖励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我市中心城区购房的相关补贴、奖励政策。奖补实施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补贴对象为在市中心城区购买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开发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别墅)的购房人。《通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发布,旨在通过住房财政补贴、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奖励等相关政策的实施,推动《关于优化政策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补贴(奖励)政策落地。《通知》分别对财政补贴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奖励的补贴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财政补贴购房人需同时满足两项条件:购买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开发新建的商品住房(不含别墅);在2024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并缴清契税。符合以上条件的购房人,首套房按购房款的1%予以补贴,第二套房按购房款的1.5%予以补贴,第三套房及以上按购房款的2%予以补贴。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奖励,需满足三项条件。在2024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期间,符合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含合法收养)。其中,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的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对应享受二孩、三孩购房奖励;单亲或再婚家庭,按所合法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数量,对应享受二孩、三孩购房奖励;合法收养子女的家庭,以申报人当前抚养子女数量为基础计算。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二孩家庭按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2%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3%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套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另外,对是否符合生育政策及小孩数量核定,户籍地在本市范围内的,由申请人户籍地乡镇(街道)、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级卫健部门共同负责核定;户籍地不在本市范围内的,申请人可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县级和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