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实施 “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1月1日起,提高2024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标准,并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
《通知》指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已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纳入2024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和实施民生可感行动管理清单。3月底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本地区科学确定的保障标准报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备案。4月底前,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曹灿 孙敏责任编辑:徐王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