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阳区天成农贸市场肉食区已换上普通照明灯具。 龚剑雄摄
今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禁止使用具有“美颜”功能的“生鲜灯”。12月4日,记者走访中心城区多家农贸市场,看看“撤灯”状况如何。
多数商户已撤换到位,部分摊位待到货后更换
当日8时,记者走进资阳区天成农贸市场,只见前来采买的市民络绎不绝,商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市场内一派红火景象。记者发现,常用生鲜灯的熟食、肉食等区域商户摊位上的照明灯已全部更换为接近自然光的白炽灯,肉类呈现出真实色泽,不少市民在摊位前选购食材。“换灯后,看到的肉是什么样,买回去就是什么样,我们买东西也没有了顾虑。”市民李雪梅说。记者注意到,市场内还贴有《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提醒告知书》,提醒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开展照明灯具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设施。
在赫山区三里桥农贸市场,肉食区的商户大部分使用白炽灯,肉眼所见的鲜肉颜色与本色一致,看起来虽不如之前红润鲜亮,却真实可靠,买着放心。部分摊位“生鲜灯”上包裹着白色塑料袋,据店主介绍,由于购买的白炽灯还未到货只能暂时用白色袋子包裹着,尽量不让商品颜色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但是,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也有个别农贸市场、鲜肉门店撤灯不到位。在赫山区桃花仑农贸市场内,肉食区的商户几乎都在使用“生鲜灯”。放眼望去,在红色灯光的照射下,案板上的肉新鲜艳丽、卖相诱人,熟食区也仍有部分商户在使用。有摊主坦言,多数消费者是看肉的颜色来挑选,别人用自己不用的话就很吃亏。据桃花仑市场管理所所长昌建军介绍,新规出台后,市场已向商户积极宣传相关政策,目前已有4家熟食摊位整改到位,将督促所有商户采购白炽灯,待到货后替换。
“生鲜灯”合规标准需完善,食用农产品销售禁止使用“生鲜灯”
随着各大市场要求陆续换灯,照明灯具日销量比以往提升不少,不少标着“专业生鲜照明灯”的灯具让人眼花缭乱。究竟什么样的灯具才算是合规的呢?不少商户表示“不清楚”。
记者以“生鲜灯”为关键词在电商平台上搜索发现,排名靠前的店铺都标有“新国标生鲜灯”的字样,价格在20至200元不等,每个商品都有不同瓦数、色温和使用场景说明供选择。记者点进一家月销2万+的商品,详情页上写着“符合市场监管新规”。据客服介绍,猪肉、牛羊肉等鲜肉类可选择红白光,熟食肉类、卤菜适合用红暖光。当记者问及暖光和白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时,客服回复说白光灯是普通照明灯具,但一些产品在白光灯下颜色会变淡,是否能用暖光灯取决于各地实际要求。
记者发现,线上部分店铺仍在销售旧款“生鲜灯”,在搜索结果中的页面显示“符合市场要求”,但进入店铺依然能找到可以变色的旧款“生鲜灯”,且目前仍有商户购买记录。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自新规出台后,我市大力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连日来,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深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门店、水果店等地,向经营者宣传禁止使用“生鲜灯”、销售即食食用农产品不标明制作时间等食用农产品销售的有关规定,劝告经营者停止使用“生鲜灯”照明灯具。目前,我市正在部署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对拒不改正继续使用“生鲜灯”的商户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