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至今,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连续开展工作督导和安全检查。结果表明,尽管各地燃气安全形势整体可控,但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此次行动共检查燃气企业单位10家(含供应站点),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场所等66家,发现有部分单位、场所仍存在安全隐患。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燃气用气环境,市专班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围绕联合执法、强化督查、明确目标等三个方面,全力以赴拧紧燃气“安全阀”,守护银城“烟火气”。
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查隐患
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安危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市安委办制定的《益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于今年9月6日成立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督导协调各县市区燃气工作专班和市直相关单位实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专班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专班和行业主管部门,迅速就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领域进行了一次“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共排查全市餐饮企业和门店9954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54家,管道燃气企业14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7家,燃气具及配件销售门店209家。截至11月21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平台隐患数据实现清零。
此外,市、县燃气专班和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城镇燃气非法经营、倒灌石油液化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多轮次、多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同时,深入推进燃气入户安检,截至11月21日,我市9954家餐饮企业完成安检的有7153家,安检率达到71.86%。全市居民燃气用户685712户,已入户安检588832户,入户安检率85.87%,达到专班要求的序时进度。
强化督查,盯紧问题促整改
燃气安全全链条隐患排查,必须牢牢盯住燃气运输、燃气配送、燃气使用等环节。根据市专班目前掌握的情况,我市当前燃气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燃气监管力量薄弱、部分乡镇没有燃气领域行政执法处罚权、液化气安全隐患较为突出、餐饮场所业主安全意识不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5个方面。
近两个月来,市专班组织对县市区开展了4轮集中督导检查。共抽查燃气经营企业37家、餐饮企业101家、居民小区15个、幼儿园8家、传媒企业2家和医院1家。发现问题集中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环保油与液化气在同一空间使用、卸车区未安装紧急拉断阀等方面。市专班第一时间发出督导通报,要求责任单位在12月底前务必整改到位。
针对个别居民“自提气”问题,市专班多次召集燃气企业负责人专题研究,明确要求使用专用车辆配送液化气,为全面取消“自提气”创造基本条件。截至目前,全市液化气经营企业共购置小黄车352台,其中中心城区95台已全部投入使用。
同时,市专班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制作燃气安全警示片2部,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00余次,发放燃气宣传单12万余份。加大燃气安全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召开市级燃气专项业务工作培训会议9次,举办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培训班,累计培训1700余人次。
明确目标,多措并举求实效
近日,市专班督查发现,我市燃气安全仍然存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工作有差距、燃气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用户安全用气意识不强等问题。
为此,市专班部署从以下六个方面发力:一是加强行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清出市场;加强层级监管。二是严格落实《益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推进乡镇燃气行政执法权的赋权工作,督促属地政府按照条块原则建立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三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推进液化气专用车辆配送及监管智能化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大对非燃气专用车辆配送瓶装液化气的打击力度,发力推动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液化石油气配送信息系统;加大安全用气宣传。五是开展全方面宣传发动,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各类燃气用户和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加快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六是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市专班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全力实现赋予乡镇燃气领域行政执法处罚权到位率100%,餐饮企业实现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率、企业入户安检率100%,市场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具动态清零,液化气经营企业专用配送车辆配备全覆盖的目标,从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燃气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