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6起长达5年的劳动争议案件近期顺利调解结案。
2004年起,罗某等16名劳动者先后与数家不同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期内被安排至某管件公司工作。2018年,部分劳动者接近退休年龄,因社保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故陆续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先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长期在公司务工,应按连续工龄享受经济补偿金、年休假工资等相应待遇。案件历经劳动仲裁和一、二审判决,各方均不服,陆续向高院申请再审,后高院将16案同时指令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充分了解案情后,黄和平、薛谷雨、秦有庆3名法官分工协作,以分期分批分类解决的办法,根据劳动者的不同诉求,拟制不同的调解方案。最后历经5轮调解,终于使劳、资双方尽释前嫌,握手言和,并分3批将所有案件全部调解结案。近年来,益阳中院立足审判实际,坚持“办案就是办人生”的理念,落实“三关五问工作法”,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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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卢静 李倩云 雷志华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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