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普通门诊费用可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11-19 16:2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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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2年12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11月18日,记者从市医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益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印发,我市将全面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以强化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据了解,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是一项由国家层面顶层设计、省出台文件统一标准和要求的重大改革,我市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医疗服务供给情况,根据医疗保障基金筹资水平,保持现行门诊慢特病等门诊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同步推进个人账户改革和建立普通门诊保障两项任务。

此次改革主要是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将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改革后,我市职工门诊统筹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达到60%以上,在职职工的年度报销限额在1500元左右,退休人员在2000元左右。据悉,2021年全市参保职工人均门诊医疗费用为1500元左右,目前我市确定的报销限额,可基本满足参保职工的门诊医疗需求。

共济保障还调整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在计入办法方面,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然全部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即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比例划入调整为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1年度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约75元/月。适当拓宽了使用范围,改革后将允许家庭成员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可以用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支付住院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也可为家庭成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药品、医疗耗材等。同时,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可为本人缴纳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费、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和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等。但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了个人账户不得用于支付公共卫生、健身或养生保健等不属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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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李伟 邬家胜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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