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益阳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益阳市财政局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转发湖南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预算单位和各代理机构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面落实文件精神。
一是降低中小微企业入驻门槛。凡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二是减少中小企业交易成本。集中代理机构不收取采购代理费,并免费为按规定必须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服务。分散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和采购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三是进一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严格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快资金支付。采购人不得单方面要求分期付款,不得延缓支付。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不低于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推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利用政府采购交易数据核定供应商信贷额度进行信用融资。
四提高采购份额预留比例。预算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电子卖场直购适宜由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应面向小微企业直购。上述标准以上的项目(包括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工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预留40%以上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60%,确保中小企业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大型企业参加时可约定中标(成交)后将预留份额分包给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参加时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6%-10%),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给予6%--10%的价格加分评审优惠。
五是强化政策落实信息公开。督促采购人落实文件精神,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加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