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幅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4-20 10:08 浏览量: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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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记者从我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从今年4月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中心城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1242元/月调整为1395元/月,增幅为12.3%;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桃江县、安化县从1098元/月调整为1395元/月,增幅为27%。

失业保险的基本功能是“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让失业人员失业期间没有后顾之忧。据了解,凡失业前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已做完失业登记的法定年龄内劳动者,都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完失业登记后,可以通过“智慧人社App”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无需到人社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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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谢辉 夏建平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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