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益阳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从报警司机口中听到了这样一句话——“我撞的是一个躺在地上的人”。为查明真相,民警们连续奋战87个小时,成功破获一起交通亡人事故“案中案”,彰显了法律的正义和尊严,也还给死者及其家属以真相和公正。
2月21日1时30分,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122指挥中心电话:在319省道白鹿铺军山组路段,发生一起车辆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行人生死不明。
事故中队民警余宏亮、何宽余闻警而动,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年龄较长的妇女俯卧在路边血泊中,现场没有其他车辆的散落物,妇女身上无任何身份证明,也无手机。后经120医生诊断,被撞行人已失去生命体征。
根据报警人自述:“我撞的是一个倒在地上的人。”民警敏锐意识到,这起案件可能是涉及到肇事逃逸的“案中案”。经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地距最近电警监控1.5公里以上,且在近4公里的路段有省道319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8个。办案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大队,大队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连夜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寻找目击证人、确定亡者身份、沿线深入走访三线同步推进的侦破思路。
为及时确认亡者身份和寻找目击证人,大队利用双微平台发布寻人启事,一组专案成员在迅速深入事发地周边5个村委会,利用各种渠道确认亡者身份和寻找目击证人;为寻找肇事车辆,一组专案成员沿省道319寻找商铺、居民监控设备,查阅监控视频;一组专案成员利用技术手段,对每一辆路过的车辆进行跟踪比对,逐一电话确认经过事发路段时是否有发现异常情况。一张无形的天网逐渐展开,各类信息在积极有序的筛查中,21日16时许,亡者身份确定。
经过对21日1时左右经过的18车辆,逐一上门见人见车的排查给予排除后,一辆无牌的电动三轮车被列为重点嫌疑对象。通过轨迹比对、监控侦察等技术手段,终于锁定嫌疑车辆驶入了省道319路段。
省道319沿途有4个平交路口,9个村委会,村与村的道路四通八达,去另一镇也有3条村级公路,要找这辆电动三轮车困难重重。
离案发时间已过去了67个小时,连续高强度的工作使专案组成员个个疲惫不堪。2月24日12时,终于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嫌疑三轮车可以固定在1个路口2个村委的范围内。
专案组成员立即兵分两路入村逐户上门排查,同时安排村委会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群等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在强大的压力下,2月24日16时许,嫌疑人由村干部的陪同,开着肇事车辆,找到入村调查的专案组投案自首。至此,民警历时87个小时,共排查536辆车,累计登门走访700余户,累计查阅近1000个小时监控视频,累计行程约1500余公里,这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终于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