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市民走亲访友等出行需求增多,是酒驾、醉驾高发时段。为遏制涉酒事故的发生,我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全警上路,织严织密整治网络,严厉查处酒驾醉驾。1月31日至2月8日,共查处酒驾醉驾120起,其中饮酒后驾驶104起、醉酒驾驶16起。
2月4日13时许,赫山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发现一辆小轿车左摇右摆行驶在路上,当司机看到交警时,慌忙停车,想跟坐在副驾驶室的乘客交换位置。经呼气测试,该司机血液酒精含量为28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驶。面对处罚,第二天就要举行婚礼的司机李某懊悔不已,表示不该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交警提醒市民,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切莫触犯这一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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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曹灿 张文胤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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