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车场工作人员下班后入场停车,第二天被告知需缴纳前一天的停车费,方能办理停车优惠卡、享受优惠价,是否合理?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就相关消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成功帮助投诉者拿回多收费用,并规范了泊车管理公司停车收费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身边小事。
日前,消费者汤先生到市中心医院住院,当时,负责医院停车收费管理的湖南路路通泊车管理公司益阳分公司工作人员已经下班,汤先生未能办理停车优惠卡。第二天,却被告知需先缴纳前一天的20元停车费后,方能办理优惠卡。汤先生认为收费制度不合理,遂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迅速派执法人员前往医院调查情况。经调查,该泊车管理公司优惠卡办理时间为每日上午7点30分至下午6点整,需办理后才能享受停车优惠,对晚间就医群众停车办卡问题尚未作出详细规定。执法人员上门向泊车公司管理人员宣讲法规,指导规范收费行为,要求向汤先生返还多收取的费用,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经多次沟通协商,泊车公司就《停车优惠卡办理须知》作出修改:凡下午6点后就医的患者只需在医院办理登记,可在登记后24小时内办理停车优惠卡,登记期间同样可享受停车优惠。目前,这项规定已正式对外公布。“泊车公司把钱退给我了,20元虽然不多,但关系的是一个又一个老百姓的利益,以后再也不用花冤枉钱,为你们的办事效率和水平点赞!”1月10日,汤先生通过电话致谢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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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刘美玲 黄琳 李露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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