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1-07 09: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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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办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湖南省沅江市3家公司污染大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沅江市3家公司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对此,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步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针对3起案件同区域、同类型的特点,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简易程序、统一磋商、集中修复”办案模式。鉴定评估上,综合考虑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实际情况,采用简易认定程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赔偿磋商上,与3个赔偿义务人统一磋商,在较短时间内达成赔偿协议并开展修复,实现了磋商效率和修复效益的“双赢”。生态修复上,实行集中替代修复,在沅江市廖叶湖公园人防基地建设种植各类树木11亩、509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警示林,实现了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的统一,这也是湖南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集中替代修复案件。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旨在高效推动受损生态环境的恢复。近年来,我市强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这项制度的灵活性优势,确保赔偿责任落实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至目前,全市共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2件,涉及赔偿金额300余万元,实现了6类部门、8个县(区、市)案件启动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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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卢静 黄英 周轶男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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