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出台“五个一律”规定 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行为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2-05 10:4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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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工作,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日前,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五个一律”规定。“五个一律”规定即:一是公安机关查处酒驾交通违法工作,在确定点位和时段后,一律提前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备,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对查处酒驾交通违法中的当事人,一律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筛查,确认其党员、公职人员的身份信息。三是酒驾交通违法查处中涉及党员、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一律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四是党员、公职人员酒驾的,一律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在市级媒体通报。五是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党员、公职人员违规说情打招呼、干预执法的,一律由公安机关记录在案,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酒驾交通违法查处工作全流程监督,凡违反以上规定,将严肃追究相关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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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刘曼霖责任编辑:刘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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