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有温度!

我市325家企业轻微违法行为被“柔性”监管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9-17 09:2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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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今年3月我市发布《益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以来,半年间,全市共有325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得到“柔性”监管。这一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获得企业主的一致点赞。

在资阳区长春经开区,有一家研发、生产、销售建筑材料的科技公司,因公司网站首页广告内容含有“使用专利复合膜生产工艺”,但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凡是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核实,该公司拥有上述专利的专利权,未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该公司在案件调查中主动提供材料,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针对此次违法事实和违法情节,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益阳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许多企业因设立时间短、法律意识淡薄或合规经营能力偏弱等原因,稍有不慎,就触碰了市场监管红线。面对这种情况,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手段,让“有温度的执法”落到实处,能营造更加宽松的经营发展环境,既达到监管效果,又提振企业信心。

据悉,该清单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20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免罚规定,主要涉及企业登记与备案管理、广告管理、电子商务管理、认证认可管理、价格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9个领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会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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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曹灿 黄琳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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