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企联合惩戒

我市首批98人被限制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9-12 13:0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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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对我市98名共享电动车用户采取限时禁止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惩戒,这是我市首次采用警企联合惩戒方式规范这一行为。

这98名共享电动自行车用户将被限制使用1个月,至9月30日才可恢复正常使用权限。被限制使用的用户在限制期内若再次通过手机扫码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将会收到一条弹窗提示,被告知自己被限制使用的原因和期限,用户将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凡违法次数达2次的,限制使用2个月;累计达3次的,限制使用一年。

该批受到惩戒的用户,大部分是因在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过程中,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还有少部分是因违法载人、逆行、乱停乱放等。据悉,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将持续采用警企联合惩戒方式,对骑车乱象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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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曹灿 张文胤责任编辑:刘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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