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之治”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胡安邦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3-30 09:3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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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对政法领域守正创新、深化“中国之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方面,要深入探究支撑“中国之治”的思想逻辑——不断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同志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建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展现出如此显著的优势,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使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既体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非凡理论勇气和卓越政治智慧,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政法视角来看,这一重要思想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发展,“注重系统观念”的论述契合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要求,“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论述与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一脉相承。这一伟大思想的创立,既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笃信坚守,也彰显了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向前进的坚定。

另一方面,要深学笃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一重要思想既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境界,也吸纳和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优秀法律文化的精华,很好体现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体现了“以和为贵”的“无讼”理想,通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方式,更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缓和社会矛盾,降低社会成本;体现了“明德慎罚、罚当其罪”的理念,强调重视道德教化,依法审慎处理各类案件,做到不枉不纵。

我们要持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思想、新理论的学习贯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更好用以统筹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调节社会关系,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既稳定有序又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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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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