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的通知》(益政办函〔2024〕27号)、《益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益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益优办发〔2024〕3号)等有关规定,对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大抓落实工作激励对象进行了评选,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一、县市区:赫山区、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
二、市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工业园区:益阳高新区、安化经开区、沅江高新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政府督查室:0737-4217617,634587634@qq.com;
市优化办:0737-4230096,yysyouban@163.com。
益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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