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2-03 16: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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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我市“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问题,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一)问题一。2023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益阳市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大量喷洒农药除草剂的问题,总面积超过2.3万亩,造成大量湿地植物死亡,破坏湿地生物多样性。其中,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区域约1.5万亩。

  (二)问题二。原湖南省林业厅2017年制定的《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杨树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湿地生态系统原理实施生态修复,逐步恢复近自然湿地景观。但调查发现,益阳市部分沿湖乡镇违规将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2.3万亩杨树清退区域的湿地再次出租,并全部种上旱柳等林木。

  (三)问题三。卫星遥感监测显示,2017年7月以后,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新种植欧美黑杨约3000亩。

  二、整改目标

  1.修复受损的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2.依法解除承包造林合同,对已种植的旱柳按照防浪林与非防浪林分类甄别处理,对非防浪林迅速开展清理,并修复清理迹地。

  3.清除保护区内新种植欧美黑杨,加强巡护巡查,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三、整改措施

  (一)问题一整改措施

  1.开展生态修复。按照《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因地制宜,以自然修复为主,辅以清除枯草、播种草籽、补种原生植被等人工促进措施,修复受损的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2.组织开展生态监测。在施药区域和未施药区域设置若干对比样地,进行修复成效对比试验,运用好试验成果,促进生态修复提质、提效、提速。(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3.建立健全湿地维护保障机制。开展东洞庭湖和南洞庭湖保护区范围内喷洒农药除草剂破坏湿地生物多样性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持续加强日常巡护监管和普法宣传,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二)问题二整改措施

  1.依法解除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承包湿地洲滩的造林合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禁止保护区内湿地洲滩违规出租。(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

  2.开展防浪林认定。根据《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关防浪林的规定,对种植的旱柳进行防浪林与非防浪林甄别,认定为防浪林的林木予以保留,未认定为防浪林的林木予以清除。(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3.科学制定生态修复方案,人工辅助修复旱柳清理迹地。(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4.加强日常巡护监管和普法宣传教育,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三)问题三整改措施

  开展南洞庭湖保护区新种植欧美黑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强日常巡护监管和普法宣传教育,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做好萌芽条清除工作,巩固整改成效。(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扛牢政治责任

  一是专题部署。《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通报后,我市立即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益阳市贯彻落实意见,组织观看了《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二是健全机制。为防范南洞庭湖生态环境破坏“再加一把锁”,从机制上补齐短板,我市制定了《湖南省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九条刚性措施》,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资阳区人民政府、沅江市人民政府、南县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湖南省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领导小组。三是加强督导。我市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管,每月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

  (二)严格遵循销号规范,精准把控整改流程

  10月8日,沅江市委、市政府向益阳市林业局递交《中共沅江市委 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喷洒农药及违规种植”等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函》;10月16日,市林业局联合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现场核查验收,现场核查人员一致认为该问题已经达到了整改要求,同意申请销号;10月23日,益阳市林业局向益阳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关于报送〈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资料的请示》;10月25日,益阳市委、市政府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递交《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喷洒农药及违规种植”等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请示》。11月21日,省林业局联合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来益阳开展了现场验收。

  (三)坚持靶向施策,落实问题整改

  1.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观看〈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及时报送整改方案的函》(湘环督办函〔2024〕11号)要求,我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深入分析,在省级相关厅局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并要求市林业局组织相关部门赴沅江市督导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沅江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标对表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做到彻底整改、不留死角,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反弹回潮。

  2.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

  问题一整改情况:

  (1)开展生态修复。按照《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针对喷施除草剂区域湿地,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对破坏严重的73.56亩区域采用人工播种草籽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其他区域采取自然修复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2)开展生态监测。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大量喷洒农药除草剂的问题,总面积超过2.3万亩,涉及南洞庭湖区域面积2.3万亩。我市聘请专业团队在施药区域和未施药区域共设置46个样地,开展对比试验。监测结果显示,施药区域与未施药区域的湿地土壤相关监测指标和生物多样性指标无明显区别。

  问题二整改情况:

  (3)依法解除租赁合同。依法解除违规合同26份,退还全部租金240.287万元。2024年5月16日,沅江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违规出租承租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湿地洲滩的通告》(沅政告〔2024〕1号),发放、张贴通告500余份。

  (4)科学认定防浪林。2024年5月20日,由省水利厅、益阳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开展防护林的认定工作;2024年5月25日,完成防护林认定报告初稿;2024年6月5日,省水利厅组织相关专家、领导召开沅江市欧美黑杨清退区域防浪林认定方案技术评审会;2024年6月11日,省水利厅办公室出具了《关于反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沅江市欧美黑杨清退区域防浪林认定方案〉审查意见的函》(湘水办函〔2024〕129号),审查意见认定:在沅江市欧美黑杨已清退区域种植林木2.1万亩中,认定防浪林4537亩。

  (5)清理违规种植林木。沅江市政府督查室组织沅江市水利局、林业局、保护区管理局对沅江市欧美黑杨清退区域非防浪林清退工作的情况进行核查,16463亩非防浪林和2.1万亩认定范围外的2130亩林木已全部清除到位。

  (6)制定修复方案。科学制定《湖南南洞庭国际重要湿地修复方案》,已将违规种植林木清理区域的生态修复融入该方案。目前已对违规种植区域采取了清理枝桠、自然修复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问题三整改情况:

  (7)清理杨树萌芽条。2024年3月,沅江市召开了杨树萌芽条清理工作推进会部署任务,制定了《2024年杨树清理迹地萌芽条清理工作方案》;2024年8月底,启动萌芽条清理工作,现已清理杨树萌芽条45158亩。

  3.强化日常巡护监管,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增加日常巡护监管频次,将宣传教育与全面排查监管结合,2024年已完成500余批次日常巡查。加强了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聘请专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与修复》;在岸线和主要区域设立法律宣传标牌和禁止性行为警示牌60余块;开展宣传车巡回专题宣传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提升了保护区周边群众湿地保护法治意识。

  (四)秉承举一反三理念,深化排查整治执法

  5月中旬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举一反三问题全面排查的通知》,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违规种植问题进行全面排查。8月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在南洞庭湖开展联合巡护执法,对保护区内违规种植、喷洒农药、采砂、放牧、过度垂钓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沅江市林业局、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联合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2023年巡查发现保护区内违规新植杨树14起,均已拔除;2024年无一起违规新植林木,也未再发生喷洒农药除草剂破坏湿地植被现象。

  (五)构建湿地保护体系,完善管理长效机制

  严格贯彻落实《湖南省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九条刚性措施》,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定期研究解决保护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建了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保护区相关规划、政策文件、项目方案等进行咨询评估出具专业性意见。建立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巡查制度,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活动。充分利用南洞庭湖智慧监管平台,按照“发现报告-现场核查-集中研判-分流移交-全程督办-问题销号-回访问效”的工作流程,加强对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管。

  下一步,益阳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督促相关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加强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持续提升我市南洞庭湿地生态功能。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据及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益阳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737-4222131

  联系地址:益阳市龙洲南路299号


  附件: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喷洒农药除草剂及违规种植问题整改情况的验收销号意见


  益阳市林业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喷洒农药除草剂及违规种植问题整改情况的验收销号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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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林业局作者: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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