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切实做好我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根据益阳市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对象
已正式办理入职手续且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子女)在益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无产权登记住房的以下几类人才,可以申请人才公寓:
(一)益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有关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并享受益阳市人才补贴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益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聘用、省委组织部选调引进的“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房源情况
(一)房源位置:
金桥广场市级人才公寓位于赫山区金桥广场9号楼。
(二)房源户型:
本次分配房源共157套。二室二厅一厨一卫共45套,单套住房面积58.43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共112套,单套住房面积37.7-48.7平方米,并配套生活所需的家具、家电和部分设施设备,水、电、气、宽带已入户。
三、申请资料
市级人才公寓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益阳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审核表》(附件);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的不动产证明(微信搜索公众号“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办理);
(五)申请人工作证明(由所在单位提供并盖章,注明人才引进时间及类型)。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准备(6月15日-6月29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益阳市2023年市级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才公寓房源详细信息、申请对象、申请条件、所需资料、申请程序、分配程序等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准备相关资料。
(二)资格初审(6月30日-7月7日)。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把关后,出具初审意见,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三)资格复审(7月8日-7月14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收集汇总申请资料,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采取部门联审、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
(四)对象公示(7月17日-7月21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按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复审不合格的申请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单位。
(五)审定备案(7月24日-7月28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复审公示合格的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备案人员进入分配程序。
五、房源分配程序
(一)分配原则
1.公平公开,阳光透明。严格执行供应房源、轮候顺序、分配结果公示制度,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供应分配公平、公正、公开。
2.依法依规,合理分配。严格遵循省、市公租房使用、分配政策规定,根据房源类型和引进人才家庭成员结构,针对性合理分配。
(二)分配程序
1.房源配租(7月28日-8月1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备案名单,按照企业人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分类配租,其中企业人才房源100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源57套。两类人才配租均委托社会传媒机构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房配租(一室一厅户型主要针对单身无婚配申请人;两室一厅户型主要针对已婚且在益阳中心城区常住家庭人口数2人及以上申请人)。对配租对象排序到位未参加选房的,或对自动编配定房楼层、户型等原因拒绝配租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配租资格。未摇到号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列入下一批次分配计划。
2.签约入住(8月1日-8月11日)。选房结束后,取得入住资格的申请人,凭《益阳市市级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到金桥广场小区物业公司办理登记备案,签订租赁合同,按合同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房源将分配给轮候库申请人。
六、监督管理
(一)资格年审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人才公寓承租人的家庭情况、配租情况、住房变动情况进行资格年审。承租人工作单位、婚姻和住房状况等发生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反馈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二)续租管理
人才公寓为过渡性保障住房,一般连续租住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5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仍满足配租条件需继续配租的,在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由承租人向市交投提出申请,审定通过后,办理续租相关手续。
(三)退租管理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或期满因离职、调动、住房状况变更等原因不再满足配租条件或承租人不愿再继续租赁的,由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提出退租申请,并办理相关退租手续。
(四)责任追究
承租人租住期间应遵守《益阳市金桥广场市级人才公寓管理制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申请人入住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再申请人才公寓。已入住的,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人才公寓;构成损失的,据实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申请人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违规申请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
2.申请人将房源转租、借给他人的;
3.申请人已不具备申请资格未及时报告的;
4.申请人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和改变房屋结构、配套设施,擅自装修的;
5.申请人未按时缴纳租金等应缴费用连续3个月以上的;
6.其他需取消入住资格的情形。
七、其他事宜
(一)重点产业企业范围
根据《益阳市支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引育留用若干措施(试行)》规定,我市中心城区重点产业企业是指属于数字经济、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医养健康五大千亿级产业和5G应用(数字经济)、新材料、生态绿色食品、工程机械、装配式建筑、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船舶制造、农业机械、生命健康十大新兴工业优势产业链领域。
(二)相关费用收取说明
1.房屋租金。根据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益发改价调〔2019〕315号),人才公寓租金按6元/月•平方米收取,具体金额按入住者实际配租建筑面积计算,实行季度缴纳制,租赁合同期限为1-3年,超过3年需重新提出申请。
2.房屋押金。入住者按3000元/户标准缴纳人才公寓押金,押金在入住者办理退租手续时一并退还,入住期间对房屋资产有损坏的照价赔偿,拒不赔偿的,将房屋押金抵扣赔偿款后退还。
3.物业管理费。物业费参照该小区收费标准(1.8元/月/平方米)执行,由入住者按实际配租面积自行承担。
4.其他费用。水、电、气、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按各供应单位定价执行,由入住者按实际发生额度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益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团圆南路333号),联系人:胡**(17373719277)。
(四)举报电话。益阳市市级人才公寓分配管理监督举报电话:0737-2678683。
(五)解释权限。本方案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益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