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召开《益阳市中心城区资江两岸风貌管控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益阳市中心城区资江两岸风貌管控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立法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洲南路299号)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听取听证代表对《益阳市中心城区资江两岸风貌管控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管控范围和风貌要素管控的意见建议,具体为:
1、第一条〔管控范围〕本市中心城区资江两岸的规划、建设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中心城区资江两岸具体是指资江两岸滨水区域,包括白马山路、迎春路、资阳路、向仓路、五一路、幸福渠路、进港公路、创意路与资江风貌带围合形成的北岸区域和会龙路、志溪路、滨溪路、龙山港路、金山北路、滨江路、关公路、团洲巷、沿河南路、烟波路、东港路、袁家湖路与资江风貌带围合形成的南岸区域以及黄泥湖哑河与志溪河围合形成的区域。
2、第三条〔建筑形态控制〕高层建筑应当错落设计,临河界面相邻等高的高层建筑不得超过3栋。垂江建筑应当有高度梯度变化,且高度之间的差值应当不少于百分之二十。高层居住建筑应采用独栋形式,建筑面宽不得超过50米。
临会龙山、占蓉山、落帆山、小边鱼山、大边鱼山、科举山、橡塑山建筑物的高度不得超过山体高度的三分之二。项目用地内确需设置超出高度的地标建筑时,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审批。
3、第四条〔建筑退让规定〕中心城区资江两岸建筑退让用地界线和资江水体保护线的距离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范的要求。
4、第五条〔视线通廊建设〕中心城区资江两岸应当进行视线通廊控制,重点建设会龙山至明清古巷、会龙山至文昌阁等视线通廊。视线通廊内应当以绿化景观功能为主,确保视线开敞性。
5、第七条〔建筑风貌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其建筑风格、建筑立面、建筑色彩应当符合《益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益阳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导则》的相关要求,并与周边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既有建筑风貌不符合风貌管控要求的,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进行统一规划,并依法进行改造。
6、第八条〔公共空间治理〕新建项目应当在用地范围内沿道路交叉口或出入口设置广场,并对外开放,其建筑退界空间应当与相邻人行道进行一体化设计,统筹利用空间资源,塑造高品质步行环境。
7、第九条〔慢行系统构建〕中心城区资江两岸应当设置连接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公共建筑、城市公园、居住区、商业区的景观慢行系统。景观慢行系统应当安全、连续、开放,与区域环境和自然景观相融合。
8、第十条〔夜景照明控制〕夜景照明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风貌管控和节能环保的要求,重点突出裴公亭、龙洲书院、文昌阁、三周文化馆等公共建筑,打造特色鲜明、层次丰富、富有韵律的滨河夜景。
9、第十一条〔历史文化传承〕加强中心城区资江两岸区域内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的保护。
信义教会建筑群、益阳故城遗址、斗魁塔、龙洲书院、益阳茶厂早期建筑群等文物古迹和石码头历史文化街区、东门口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风格和历史原貌。
四、报名事项
1、申请作为听证代表的,应当在2023年2月13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听证会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249821810@qq.com或者送至益阳市高新区龙洲南路299号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楼规划技术科,联系人:易青,联系电话:0737—4206287。
2、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均可报名。
3、本次听证代表人数为15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报名顺序、行业特点以及专业知识等确定听证代表。
五、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应当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听证会。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