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规定,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市公积金中心”)组织召开了“购置营业用房”听证会。根据听证会组织情况和听证记录,形成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7日,市公积金中心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举行听证会的公告》,定于4月25日就市公积金中心购置营业用房进行听证。4月18日,在市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公布了购置营业用房有关材料。4月22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公示了听证代表名单。4月25日上午,在市公积金中心机关大会议室召开了“市公积金中心购置营业用房”听证会。会议由市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何范明主持,14名听证代表、1名陈述人出席会议,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科长胡岿、市公积金中心法制科副科长黄建忠列席听证会进行指导。会议安排记录人2名。
二、听证代表的产生方式及参会情况
(一)听证代表的产生方式
经充分考虑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影响范围,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研究确定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各听证代表均以自愿报名方式参加听证,报名参加听证会且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数与研究确定的听证代表名额相符。
(二)听证参加人基本情况
至听证会报名截止日期,共有15人报名担任听证代表,名单于2022年4月22日起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听证会召开当天,报名参加听证的15名代表,14人按时出席会议,曹建交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向市公积金中心请假并提交了书面听证意见。根据工作需要,现场指导听证会的2名列席人员全程参加会议。所有参会人员均在现场出具了有效身份证件。
三、听证会各位代表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上,听证陈述人、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戴朝就购置营业用房事项,从“市公积金中心基本情况”、“购置营业用房的必要性”、“前期所做工作”和“请求事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陈述。随后,听证代表相继发言表达意见建议。根据听证会现场情况,各位代表对市公积金中心购置营业用房均持赞成态度,认为市公积金中心购置营业用房有现实需要,有政策支撑,能够更好满足办事群众的住房公积金服务需求,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好事,项目履行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购置方案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相关规定,内容合法,程序合规。同时,听证代表就购置营业用房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优先考虑机关和市营业部营业用房在同一位置,并综合考虑银行布局、公交站点、停车位及电梯设置等因素,尽可能便利群众出行和办事。
(二)要依法依规做好营业用房购置各项工作,切实保障项目合法合规实施。在购置面积、资金预算上要严格把关,绝不能踩红线。
(三)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并在方案中明确采购方式。
(四)要明确专人牵头负责项目的推进,密切关注社会舆论,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四、对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回应
听证陈述人、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戴朝表示,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具有建设性,将认真梳理、积极采纳,具体回应如下:
(一)市公积金中心将严格按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在充分听取各职能部门、专家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营业用房购置方案,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市公积金中心将明确由中心党组书记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意见,在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严格监督下,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打造益阳公积金为民服务新高地。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