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问题销号情况公示
按照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2018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洞庭湖周边地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2019年,《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同样要求。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却将洞庭湖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目标降低至6%。省农业农村厅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部署推进漫不经心,未进行系统部署和指标分解,仅于2019年要求洞庭湖地区化肥用量调减2%以上。
二、整改时限
2022年6月30日。
三、整改目标
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2021年度的化肥减量目标任务。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认真完成2021年化肥减量工作任务
4月28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通报洞庭湖区化肥减量数据失真问题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周密部署、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4月29日,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益阳市洞庭湖区化肥减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问题整改工作一系列的工作部署和调度推进会。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问题整改工作。各区县(市)均相应以党委政府两办文件参照市里的规格,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我市对标对表省整改方案,先后下发了《益阳市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益阳市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益阳市2021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益阳市洞庭湖区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
据统计年鉴, 2015年全市化肥使用量240104吨(折纯量,下同),2020年为192809吨, 2020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9.7%。2021年比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2021年全市化肥使用量188255吨,较2020年的192809吨减少4554吨,同比减少2.36%,农药减量1.3%;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2021年度化肥农药减量目标任务。
2、将化肥减量相关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
益阳市本级已将化肥减量专项经费100万元纳入了2022年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支持测土配方、抽样调查、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机械精量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措施落地。
3、及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我市采取季度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洞庭清波”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和市整改办,开展了高密度的督查,累计开展综合或专项督查5次,印发督查通报5期;2021年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每月以市人民政府的函向省农业农村厅上报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洞庭湖区化肥减量数据虚假失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函》,累计报送10期,做到了“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报告”。
我市赫山区、桃江县和南县3个区县承担了农业农村部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扶持8家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以县为单位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增效,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每个试点县均完成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面积10万亩以上,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4、开展责任追究调查
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典型案例益阳化肥减量数据统计虚假失真问题,市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配合省纪委监委开展调查问责,目前该案件已办结,政务警告3人,组织处理8人。
五、公示期限与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2年4月20日至4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4221506,联系地址:益阳市龙洲北路743号市农业农村局411室。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