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问题整改情况销号公示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3-23 16:3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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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我市已完成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二、整改时限

2022年3月31日

三、整改目标

制定《益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向公众普及生物安全知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筑牢生物安全防线。

四、整改措施

1.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根据省贯彻落实方案,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各区县(市)制定具体细则并组织实施。

2.加强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市生物安全与公共卫生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区县(市)党委、政府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3.持续做好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为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增强生物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整改情况

1、建立工作机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2021年9月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召开益阳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专题会议,成立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规程,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及工作规则。

2、制定落实方案。2022年2月,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与市委外事办等10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益阳市落实<湖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各部门根据职责和分工,积极开展生物安全相关工作。统筹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贯彻实施。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生物安全的重要意义,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和各行业特点,开展生物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做好日常生物安全法宣传工作,为生物安全法深入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从2022年3月22日至3月27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74214409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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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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