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切实做好我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根据《益阳市人才行动计划》(益办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市级引进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第一批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市直单位(含高新区)引进以下三个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或专业人才,可以申请人才公寓:
(一)市委定向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二)市直单位(含高新区)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聘用、选调程序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本科生”。
二、房源情况
(一)房源位置:市级人才公寓位于赫山区桃花仑街道桃花仑东路640号金桥广场9号楼,第一批次分配的房源共100套。
(二)房源户型:二室二厅一厨一卫共32套,单套住房建筑面积58.43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共68套,单套住房建筑面积37.7-48.7平方米。
三、申请条件
市级人才公寓申请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成年单身子女)在益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无产权登记住房;
(二)申请人已在其单位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四、申请材料
市级人才公寓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益阳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审核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单位核原件真实性,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的无房证明;
(五)申请人工作证明(需写明人才引进时间及类型)。
五、申请时间
2021年12月13日至21日
六、申请程序
(一)初审。申请对象准备所需资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把关后,出具初审意见,由用人单位于2021年12月21日前,将申请对象相关资料及申请表统一提交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二)复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选房。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备案名单,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员结构,分类分户型,委托社会传媒机构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房配租。对配租对象排序到位未参加选房的,或对自动编配定房楼层、户型等原因拒绝配租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配租资格。未摇到号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列入下一批次分配计划。选房结果将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四)入住。取得入住资格的申请对象,凭《益阳市市级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到金桥广场小区物业公司办理登记备案,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房源将分配给轮候库申请人。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陈宇明 139****1314
胡文斌 173****9277 0737-2678618
(二)联系地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团圆南路333 号)416室
八、相关费用收取说明
(一)房屋租金。根据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益发改价调〔2019〕315号),人才公寓租金按6元/月·平方米收取, 具体金额按入住者实际配租建筑面积计算,实行季度缴纳制,租赁合同期限为1-3年。
(二)房屋押金。入住者按3000元/户标准缴纳人才公寓押金,押金在入住者办理退租手续时一并退还,入住期间对房屋资产有损坏的照价赔偿,拒不赔偿的,将房屋押金抵扣赔偿款后退还。
(三)物业管理费。物业费参照该小区收费标准(1.8元/月/平方米)执行,由入住者按实际配租面积自行承担。
(四)其他费用。水、电、气、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按各供应单位定价执行,由入住者按实际发生额度自行承担。
附件:益阳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审核表
益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益阳市市级人才公寓申请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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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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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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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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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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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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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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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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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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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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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时间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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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居住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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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户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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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情况(包括配偶、子女) |
与申请人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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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料均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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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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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审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代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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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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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