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 问题整改情况销号公示
根据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我市已完成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出台后,湖南省宣传贯彻力度还有不足,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二、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三、整改目标
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整改措施及其主要工作
(一)系统谋划推进。一是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3月4日市委召开第7次市委常委会会议,3月5日市人民政府召开第65次政府常务会议,均对《长江保护法》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就宣贯彻《长江保护法》提出具体措施。二是制定方案。对照长江保护法内容,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办法》,结合益阳实际,市长江办印发《益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区县(市)和相关部门责任,逐项系统推进各项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市普法办、市长江办相继印发《关于做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益阳市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对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作出具体部署。各区县(市)党委、政府与相关市直部门党组中心组均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并结合实际及职能职责提出宣贯措施,将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区县(市)及其相关市直部门通过运用报纸、电视台、户外广告屏(栏)、“村村响”广播、网站、印制宣传手册(画)等方式宣传长江保护法主要内容、解读相关案例,报道各地典型做法;在车站、码头、便民服务中心等人群集中场所,通过张贴海报、编辑专题宣传栏、播放宣传短片等方式开展宣传;利用“环境保护日”“世界水日”等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群体共同学习。
(三)全面贯彻实施。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系统管控。初步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纲框架搭建;推进省级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试点,完成第一次试划工作;全省率先启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编制完成285个村庄规划和《益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议稿)。二是加强资源保护,提升利用效率。推进湿地生态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区内欧美黑杨清退面积1.53万亩,占年计划的119%;完成杨树采伐迹地萌芽条清理14.7万亩,积极推进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三是坚持污染防治,纵深推进减排治污。深入推进污水垃圾处理,加快中心城区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9.7%;建成桃江县4座污水处理厂(站),完成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造;环大通湖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控并联网运行,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建成长江经济带水环境质量检测预警体系,4个水质自动站已联网运行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投产试运行,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占比达到100%;西部、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速推进。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治理,全市化工企业均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完成沿江1公里化工园区搬迁和转型升级工作,洞庭湖、资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没有新建化工园区。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全市限养区和适养区120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改造,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24%;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区项目3个。深入推进船舶污染治理,全市4个船舶污染物岸上收集点共公益接收船舶污染无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完成55艘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深入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组织开展全市18座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污染防治“回头看”,建立尾矿库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清单;完成已闭库的6座尾矿库闭库销号任务。四是坚持生态修复,促进良性循环。加强河湖连通工程建设,建成沅江市四兴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修复河湖岸线,完成24条河湖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初稿编制,建成样板河湖27处,开展南县胡子口河中小河流治理示范河流建设和安化县黄花溪健康河湖评价试点。巩固禁捕退捕成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智慧渔政系统基本搭建、涉渔“三无”船舶分类处置与“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督查、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等工作。开展“一江一湖四水”系统联治。完成全市重点河湖入河(湖)口排污口资料整合和环洞庭湖110个排污口现场核查和监测;开展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和削减磷行动;深入推进非法码头、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回头看”、河道采砂、砂石土矿等专项整治;落实《湖南省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与修复。五是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益沅桃城镇群建设,加快东进东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家,4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益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获批,赫山区获批全省首批创新型区县市,发展动能增强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出台《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和《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2年)》,编制《益阳市“十四五”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规划》,加快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法制保障,印发《益阳市河道疏浚涉砂处理办法(暂行)》《益阳市河道砂石以票控收签单发航管理办法》;建立联合行政执法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通湖流域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知》《“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等,加大相关领域联合行政执法力度;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签订益阳市与娄底市、桃江县与安化县、资阳区与桃江县资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赫山区与桃江县志溪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南县与沅江市淞澧洪道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五、主要成效
(一)共抓大保护氛围形成。通过深入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日渐深入人心,全市上下法制意识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各级各部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守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及其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能力明显提升。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物多样性稳步提升,水环境持续改善。1-10月,全市33个国省控断面I-Ⅲ类水质断面占比87.9%;洞庭湖六大重点片区水质改善明显,三仙湖、皇家湖、志溪河、桃花江、后江湖等稳定达到Ⅲ类水质;资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市经济继续保持增速稳步向好、结构持续优化、质效不断改善的良好态势,1-9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47亿元,同比增长9.4%。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从2021年12月3日至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7-6101805,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9室。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