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存在‘两高’项目上马冲动现象”问题整改情况销号公示
根据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我市已完成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存在‘两高’项目上马冲动现象”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存在“两高”项目上马冲动现象。根据湖南省2021年3月21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情况表,湖南省“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共计33个,预计新增能耗约473万吨标准煤。督察发现,湖南省仍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持续建。
二、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15日
三、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开展“两高”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严禁新上不符合要求项目。
四、整改措施
1、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梳理“十四五”拟建、在建和已建成投产的“两高”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建立清单,“十四五”期间滚动更新、动态管理。
2、严格“两高”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拟新上“两高”项目,深入论证项目可行性、必要性,严格实行能耗、煤耗、碳排放减量替代。根据项目报送情况,分期分批开展“两高”项目论证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能立项。
3、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提高准入门槛,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4、严禁擅自开工建设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两高”项目,对未批先建或未按能评批复要求建设的“两高”项目进行节能监察。
五、主要成效
1、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要求,组织对全市已建、在建、拟建的“两高”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按照已建、在建、拟建分别建立了“两高”项目台账。
2、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情况。
3、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了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得到了省发展改革委的高度认可。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从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止,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7-6101051,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科(911室)。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