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镉大米”问题整改情况销号公示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1-10 09:5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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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我市已完成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镉大米”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曾专门针对“镉大米”事件作出重要批示,但有些领导干部仍纠结于“镉大米”标准问题,工作不够主动。近年来,湖南省多次发生“镉大米”流入市场事件。

二、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15日

三、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镉大米”问题整改,确保镉超标粮食不流入口粮市场。

四、整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粮食安全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并负责粮食行业有关“镉大米”问题整改督办落实。

(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市人民政府印发《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益阳市粮食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试行)》《益阳市粮食质量安全溯源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溯源闭环管理的通知》,市粮安办印发《粮食安全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操作细则(试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的通知》《益阳市超标稻谷收购处置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全市粮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三)严格执法督查。近两年,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粮安办、市发改委等单位6次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市发改委开展粮食安全执法督查260多人次,下发监管督办函75份,严格粮食质量监管。严格粮食收购质量溯源闭环管理,市发改委6次派出由7位委领导带队的7个粮食收购督导组对全市粮食收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3次对全市政策性粮食镉含量进行了全方位摸排,对超标粮食严防死守,做到超标粮食处置监管全程留痕,杜绝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五、主要成效

(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粮食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区县(市)和粮食企业调研,常务副市长亲自部署调度全市粮食安全工作。市政府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对区县(市)的绩效考核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机制范围。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单位均将习近平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市上下呈现出重粮抓粮的良好氛围。

(二)粮食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近两年,全市粮食收购220万吨,其中地方储备粮收购53万吨,全面落实粮食收储“先检后收、溯源管理、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24字方针,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到位。全市定点处置、定向销售和加工转化超标、超期粮食,没有出现超标、超期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事件发生。全市大米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今年市县两级抽检613批次,未检出大米镉超标情况。国抽平台公布的食品抽检信息表明,我市被抽检的大米镉含量指标全部合格。

(三)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有关“镉大米”问题已完成整改,正在组织资料准备向省直相关单位申请销号。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从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7-4219118,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6室。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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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者:曹筋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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