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三小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三小机构”(即一级及以下民营医院、小诊所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门诊部、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和“首诊负责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小机构”要在入口处醒目位置张贴预检分诊公示信息(见附件1),严格进行体温测量,查验“两码”(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询问“两史”(旅居史、流行病学史)。一旦发现有“十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之一的患者,立即向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严格按照全程闭环管理的要求,引导其转诊(转诊流程见附件2)至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二、“三小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下架并禁售“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对前来购买“四类药品”的群众,应劝导其及时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闭环就诊。
三、“三小机构”要严格执行消毒、通风等感染预防控制有关规定,合理控制入场人数,避免人员聚集,场所内全员佩戴口罩;严格落实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督促全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加强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员工的管理,坚决杜绝带病上岗。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三小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对违规接诊、不按要求转诊、擅自售卖“四类药品”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三小机构”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737-6113085)。
中共益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附件1
益阳市“三小场所”预检分诊公示信息(模版)
尊敬的患者:
您好,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要求,为更好地保障您的健康权益,请您:
1.正确佩戴口罩;
2.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3.主动出示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
如您最近14天去过以下地区,请主动告知分诊人员。
如果您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请前往具有规范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谢谢您的配合,感谢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XX医院/诊所/药店 宣
附件2
益阳市未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接诊转诊流程图
注:危急重症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按相关诊疗规范和流程处理,全力挽救患者生命,不受此流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