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入境人员健康安全,严防疫情输入扩散,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境外入境来(返)益人员,包括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从国外入境来(返)益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
二、所有境外来(返)益人员到达益阳境内火车站、汽车站或通过其他方式到达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真实情况,同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
三、所有境外来(返)益人员的家庭成员、亲属或邀请单位、接待单位、用工单位、招生单位等,应提前2日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境外入境人员基本情况、乘坐交通工具、车次、活动轨迹等相关情况。
四、所有旅馆、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屋等单位、业主接待境外来(返)益人员要严格落实住宿登记要求,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五、各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相关单位要落实境外来(返)益人员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对输入性疫情风险隐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有效阻断疫情传染源、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六、凡是违反通告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来(返)益人员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倒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入境来(返)益人员不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情况的,造成疫情扩散,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及时向属地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提供有关人员线索。
举报电话: 0737—110;0737—12345。
中共益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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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共益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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