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医院(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
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益阳市赫山区人民医院(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益赫发改字〔2020〕13号)的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益阳市赫山区人民医院(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项目代码:2019-430903-84-01-032441)节能报告书通过节能审查。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能源消耗种类为电、天然气、水、柴油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956.40tce(当量值)、4166.20tce(等价值),其中年耗电1302.20万KWh、天然气27.74万Nm3、新水20.93万t、柴油825.60Kg。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优化工艺方案,采用变频调速电机;厂房等建筑,控制门窗比,做好外墙维护和隔热材料选择。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变压器、水泵、照明器具等,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项目完成后,应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要求,申请节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项目年实际能源消耗总量超过本次审查总量的10%及以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需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六、本项目节能报告批复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能超过1次,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