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6

益阳市审计局关于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直属市建筑安装企业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统筹管理站2015年至2017年7月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审计结果公告〔2018〕3号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8-01-31 11:5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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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17年7月至8月,益阳市审计局对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直属市建筑安装企业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统筹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建安劳保站)2015年至2017年7月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劳保基金)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原有管理体制及管理模式。

管理体制:劳保基金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省市两级核算的管理体制。原市建安劳保站是具体办理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劳保基金收支结算的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市本级(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及下属区县(市)劳保基金收取、结算、上解、下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原市建安劳保站核定人员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7人。

管理模式:益阳市建局在市政务中心设立窗口集中征收市本级劳保基金,各区县(市)建设部门在本级政务中心设立窗口集中征收区县(市)劳保基金。市本级、区县(市)劳保基金统一缴入劳保基金专户,劳保基金自动监管系统通过设立收入专户、拨付专户、积累调剂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模式。同时,通过建行劳保基金业务平台监管系统自动分账功能,将劳保基金收入按照规定自动分账到各专户。

(二)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废止情况。

2016年7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1号)明确:“为进一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废止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撤销各级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各级编制部门和劳保统筹主管部门要妥善安置好有关工作人员。”2016年12月7日,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市建筑安装企业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统筹管理站的批复》(益编办发〔2016〕103号)“同意撤销市建筑安装企业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统筹管理站,7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分别划转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4名、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3名”。原市建安劳保站于2016年6月末终止了劳保基金的征收工作。至2017年7月末,原市建安劳保站工作人员已安置7人,现已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三)劳保基金征收、拨付、计提、结存情况。

2015年至2016年6月,全市征收劳保基金104015320.33元,返还劳保基金至建筑施工企业76138270.13 元,待拨付劳保基金94446173.87元。

2015年至2017年7月,全市计提积累调剂金18414585.77元。结转市级积累调剂金7924289.67元,利息转入4278440.74元,计提积累调剂金合计30617316.18元。2014年末积累调剂金结余55391786.86元,2015年至2017年7月末上解省级5196601.40元,拨付省属、市属、区县(市)属建筑施工企业积累调剂金33370593.47元,2017年7月末积累调剂金结余47441908.17元。

2015年至2017年7月,计提管理费用4171334.34元,利息转入19049.87元,合计4190384.21元;管理费用支出6805994.1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81529.56元,公务费支出112744.5元,区县(市)支出2361104.3元,其他支出1150615.82元。至2014年末,管理费用结存3404675.50元;至2017年7月末,累计结余789065.53元。

(四)资产负债情况。

2017年7月末,原市建安劳保站会计报表账面反映资产总额142692488.97元(含市住建局预留改制企业市级积累调剂金29000000元,下同),其中:基金存款141828267.82元,管理费存款864221.15元。负债总额15341.40元,系暂存款,主要为代扣个人“五险一金”。积累调剂金总额47441908.17元。收入结存总额95235239.4元,其中:劳保基金94446173.87元,管理费789065.53元。

经审计,至2017年7月末,原市建安劳保站资产总额144142488.97元,其中基金存款余额142678267.82元(原市建安劳保站违规拨付的850000元归还劳保基金专户),管理费存款1464221.15元(原市建安劳保站违规拨付的600000元归还管理费专户)。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劳保基金征收、分配、计提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准确,但存在挪用劳保基金等问题。

(二)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废止后,市住建局认真落实省政府决定,停止劳保基金统筹,有序开展机构撤销和安置工作人员工作。工作人员基本安置到位,但退休人员工资关系未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单位未及时办理事业单位登记注销手续。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未及时办理退休人员工资关系转移手续和事业单位登记注销手续。

1.原市建安劳保站退休人员7人已安置到市建管站、市造价站,但工资关系未办理转移手续,仍由原市建安劳保站承担工资福利费用。

2.未及时办理市建安劳保站的事业单位登记注销手续。

(二)挪用劳保基金2675503.83元。

1.违规拨付管理费600000元。2017年,原市建安劳保站根据市住建局的批示,分别以调剂工作经费名义在管理费中分别拨付市造价站、市建管站各300000元,补助两个单位经费。

2.挪用劳保基金2075503.83元。

2015年,原市建安劳保站拨付益阳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市本级劳保基金、市级积累调剂金1706956.48元。益阳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用于人员工资支出1501417.48元、维修支出205539元。

2016年,原市建安劳保站拨付益阳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市本级劳保基金374693.15元,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用于人员工资支出247860元、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18970元、其他支出101717.35元,共计368547.35元。

(三)未及时拨付劳保基金94446173.87元。

2003年至2016年6月末,原市建安劳保站待拨付劳保基金94446173.87元,其中:市本级待拨付劳保基金65875829.87元,区县(市)待拨付劳保基金28570344元。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在《审计报告》、《审计要情》中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建安劳保站进行了认真整改,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

益阳市审计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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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审计局作者: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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