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南县花甲湖十一组、十二组安置区工程监理(招标编号:HNHF2018-011)进行公开招标,原公告已于2018年6月25日发布,现就有关事项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第15页第3.2.3.1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监理费控制价上限值:1500000元;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监理费控制价下限值:1380000元。
现更正为:
3.2.3.1 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监理费控制价上限值:900万元
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监理费控制价下限值:828万元;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南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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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者:责任编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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