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
现对沅江市高新区服装产业园配套公共设施建筑项目综合楼室外园林景观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答疑:
问题1:根据招标公告及清单,此项目属于产业园配套公共设施建筑项目的附属工程,工程概况中工程概况含有:室外地面工程、室外照明及排水工程等,市政范畴不低于30-50%,怎么没有设置资质要求呢?
答:根据建城[2017]25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招标人不得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问题2:根据沅江市高新区服装产业园配套公共设施建筑项目综合楼室外园林景观工程的招标公告、图纸、清单等内容,市政范畴不低于30-50%,为什么没有增加企业安全认证加分?
答:详见澄清1。
澄清1: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下表内容: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0.1.3 |
工程获奖情况 |
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注:质量奖项、安全奖项为不同类型奖项)获奖加分、或企业同时通过省、市安全认证计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 |
10.1.4 |
企业安全认证 |
以相关证书或公布文件注明的有效期为准 |
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信誉评分标准评审因素中增加“企业通过安全认证”;
③招标文件附表3-11:信誉评审计分表修改为
信誉评审计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 审 标 准 |
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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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项目经历 |
每项省内工程加5分,每项省外工程加4分,最多合计加两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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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通过安全认证 |
省级 |
优秀 |
8 |
|
合格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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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优秀 |
5 |
|||
合格 |
3 |
||||
3 |
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25 |
|
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 |
|||||
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 |
|||||
投标人 |
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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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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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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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 计 |
④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格式 目录中(7.8)修改为企业通过安全认证情况、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⑤招标文件中P155页(7.8)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修改为(7.8)企业通过安全认证情况、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澄清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3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不变。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 标 人:沅江市远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