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沅江市阳罗洲镇2017年公租房建安工程项目(招标编号: YJJSZB-2017-43)施工招标的有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51页“附件3-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现修改为:
附件3-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C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2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
C1.评审程序
C1.1 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C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
C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以下二种情形由招标人根据情况选择)
■(1)招标控制价8%
□(1)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
C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对低于招标控制价8%或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
■(二)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
□(三 )将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6%~8%,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当投标人有效报价低于本设定值的,上述(一)(二)款不再适用)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仅当采用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作为启动成本评审的警戒线时,招标人方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是否采用本项)
二、凡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原件和复印件核验的均以本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页“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为准。
三、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格式,二、暗标制作要求第2条”,现修改为:
2、技术文件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3号仿宋字体;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不设图签,编页码号;技术文件必须用“全通”牌,70g,A4或A3大小专用复印纸张双面打印并胶装。
四、若本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做好投标文件准时参加投标。
监督机构:沅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7-2733519
招 标 人:沅江市阳罗洲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汪建辉
联系电话:13973723903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89号观园国际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1-84427903;13873130838
邮 编:410003
传 真:0731-84427903
邮 箱:6913443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