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沅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沅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 让 人:沅江市国土资源局
挂 牌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界址、空间范围 |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规划 要点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现状 |
交地 标准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付款方式 |
沅430981310007GB80075 |
沅江市新沅路以东、下滨桥路以南(原琼湖渔场) |
54655.4㎡(81.98亩) |
商业、住宅 |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容积率≤3.0,商业比≤10%,建筑限高<100.0m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由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净地交地。 |
1640 |
8198 |
增幅价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沅430981310007GB80076 |
沅江市新沅路以东、下滨桥路以南(原琼湖渔场) |
66316㎡(99.47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容积率≤3.0,商业比≤10%,建筑限高<100.0m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由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净地交地。 |
1989 |
9947 |
增幅价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按合同要求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沅430981310007GB80077 |
沅江市新沅路以东、下滨桥路以南(原琼湖渔场) |
65284.1㎡(97.93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容积率≤3.0,商业比≤10%,建筑限高<100.0m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红线外“三通” |
由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净地交地。 |
1959 |
9793 |
增幅价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
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8年3 月23 日 至2018年4月11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18年4月12 日8时至2018年4月 23日8时(每一宗地向后顺延3小时)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 月20日16时。
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4 月20 日16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登陆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益阳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的银行开设的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我要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其它事项
1、以上地块,出让契税、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发证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须知。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益阳日报等媒体发布。
八、瑕疵说明
沅430981310007GB80075号:①待处置的面积为3560.5㎡,因涉及为国有农用地报批的问题。根据规划设计要求,为充分利用土地,需整合本宗地一同开发,待该部分土地出让时,土地单价按本宗地的平均成交单价协议出让给竞得者,规划条件须与本宗地一致。②该地块面积中2183.6㎡与中联重科涂装车间200米的控制范围严格按住建部门的规划设计要求建设。③依据规划要求,本宗土地不得单独开发建设,必须整合周边土地统一开发。
沅430981310007GB80076号:依据规划要求,本宗土地不得单独开发建设,必须整合周边土地统一开发。
沅430981310007GB80077号:①待处置的面积为3946.5㎡,因涉及到权属和部分拆迁问题,尚不能供地。根据规划设计要求,为充分利用土地,待该部分土地达到供地条件后出让时,与本宗地一同开发,土地单价按本宗地的平均成交单价协议出让给竞得者,规划条件须与本宗地一致。②依据规划要求,本宗土地不得单独开发建设,必须整合周边土地统一开发。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电话: 0737-4119290
联 系 人:陈先生 黄女士
沅江市国土资源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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