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园林绿化处中心城区重要道路悬挂国旗、高速出口绿化灯饰布景公园广场书吧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的中心城区重要道路悬挂国旗、高速出口绿化灯饰布景公园广场书吧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园林绿化处中心城区重要道路悬挂国旗、高速出口绿化灯饰布景公园广场书吧。 预算金额:¥ 970,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1 |
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面 |
1482 |
970,000.00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益阳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裴公路2号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9-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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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益阳市赫山区团圆南路3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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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为营造春节期间热烈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激发广大市民家国情怀,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中心城区重要道路悬挂国旗、高速出口绿化灯饰布景以及公园广场书吧建设的请示》(益执〔2019〕5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招标价格为:97万元,我处拟在春节期间完成对中心城区重要道路悬挂国旗、高速出口绿化灯饰布景以及公园广场书吧建设,时间十分紧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二款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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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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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陈惠娟 |
市定额站 |
高工 |
刘习明 |
市财政局 |
会级师 |
杨月红 |
市园林绿化处 |
会级师 |
六、公示期限:自2019-02-16至 2019-02-22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益阳市园林绿化处
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团圆南路333号
联系人:杨月红 联系电话:4219728
2、监管部门名称: 益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88号 联系电话:0737-61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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