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8-12-27 10:2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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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益阳市移民开发局本级的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益财采计[2018]12021,委托代理编号:3045201812181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18]12021

采购项目编号:30452018121811

项目负责人:何丹

联系电话:1378678006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6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C1005-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1

600,000

600,000

90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2.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2.具有监理乙级或咨询乙级以上资质;

2.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不良信用记录,湖南省外监理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处于有效期内)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特定资格条件规定的资料,以上资料现场查验原件,另提供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12月28日 起至2019年01月0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益阳市梓山西路28号太古城B座10层)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9,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4日09:3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19年01月14日09:3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益阳市移民开发局本级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海棠路

联系人:赵凤群 电话:0737-610995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梓山西路28号太古城B座10层

联系人:巢慧娟 邮编:413002

电 话:15080700643 传真:0737-4439107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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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者:责任编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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