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6

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8-12-21 10:3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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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及人员概述。

中共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益阳市综治办)是市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9个职能科室,编制人数28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工勤编制2名。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综治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益阳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中共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总计873.33万元,支出总计902.2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支出分别增加45.47万元、38.05万元,分别增长5.49%、4.40%。主要原因:根据国家政策和工作需要,相应增加了当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年终结转结余: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2017年财政结转资金41.12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绩效考核个性指标方面:

1、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压紧压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落实年”“民情大走访”等活动。强化维稳工作措施,紧抓矛盾摸排、预警防范、风险管控、应急处置、责任倒查等重要环节,紧盯关键时段,高度关注各类利益诉求群体及信访老户,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房地产开发、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矛盾化解,守住了维稳工作底线,实现了各项工作目标,保持了社会大局平稳可控。

2、创新推进综合治理。高位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将“雪亮工程”纳入“智慧益阳”整体规划,同步建设。通过认真筹备、积极争取,我市成功入围“2017年度全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支持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提质升级,按照平台共建、网格共管、队伍共用、信息共采、数据共享的“五共”模式,落实“加职能、加考核、加经费、适当增网格员”的工作要求,强化网格运转,充分整合数据资源,重点打造网格化服务管理益阳模式。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对市综治中心与智慧益阳管理中心、村级综治中心与村民服务中心实行同步规划,联动建设。

3、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围绕村支两委换届,部署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处理农村恶势力团伙。针对部分“问题楼盘”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组织专题研究会商、分工部署,推动各政法单位、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服从服务我市“两大战略”“两大会战”,主动对接重点项目建设,注重以法治手段维护项目建设施工环境,全力保障项目进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4、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形成整体合力,提升改革效能,不断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了司法人员职责权限,严格运行办案新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全部完成员额制的遴选、等级转换以及未入额人员的身份转任确认工作。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稳步推进省以下人财物统管改革。

5、从严从实建设过硬队伍。先后出台《市委政法委全会工作规则》《全市政法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市政法系统党建工作方案》《全市政法系统宣传工作方案》等,统筹推进政法工作及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案件督办。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狠抓纪律作风,坚持铁腕治警,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规问题。扎紧制度笼子,严格制度执行,建立健全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个别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反思,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预决算公开。年初,根据有关规定和市财政局的要求,我们在益阳市政府门户网上公开了2017年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资产管理。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资产保存完整、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建立资产管理与责任落实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立固定资产问责制,做到在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公”经费情况。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4.32万元,完成预算的9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70万元,完成预算的5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0.62万元,完成预算的40.5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要求,厉行节约,加强对公车的管理,“三公”经费低于年初预算数。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我委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守住底线、稳中争先”的总基调和全面推动我市政法工作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的总目标,忠诚履职、精准发力,确保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理创新、服务经济发展、过硬队伍建设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所有资金均已到位并按照它的用途进行管理、使用,无截留、挪用等现象,保证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单位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成立以蔡波才副书记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17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17年,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分析

1.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支出低于年初预算。

2.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我部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本年财政预算资金结转较上年变动不大,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我委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效率性分析

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部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障了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效益性分析

2017年以来,我委围绕“守住底线、稳中争先”的总基调和全面推动我市政法工作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的总目标,忠诚履职、精准发力,确保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理创新、服务经济发展、过硬队伍建设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效。6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同志到我市视察调研工作时,对我市政法综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在2017年度的全省综治民调中,我市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分为87.43分,较去年上升3.49分,在全省排名第6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四、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存在偏差。因部分工作是年中或年末,根据中央和省里要求开展,未纳入年初预算,另外还有部分经费,比如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等不可预见经费的追加,无法纳入预算。

(二)公用经费不足,导致挤占项目经费。年初预算公用经费不足,加上人员变动,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无法保证机关正常行政运行,导致挤占项目经费。

五、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委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市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中共益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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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作者: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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