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3-16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8-12-20 15:5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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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和城市客运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城市客运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涉及交通运输行业资质资格审批监督工作。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城乡客货运输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6)承担公路、航道、港口、城乡客货运输设施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造价、施工和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7)制定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9)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年末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行政人员36人,事业人员7人 。本年度变动情况:局机关行政人员调出2人、退休2人、调入2人;通过遴选考入3人,从运管调入1人。设计院调入交通建设造价站事业人员2人。交通科技信息中心无人员变化。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部门决算报表含3个编制机构: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科技信息中心、市交通建设造价站。机构未发生变化。

第二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无数据,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414.3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3.50万元,下降29.36%;支出总计2858.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75.94万元,下降27.3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41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6.85万元,占93%;其他收入157.50万元,占6%。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85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60万元,占46.27%;项目支出1535.85万元,占53.73%。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56.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01.44万元,下降21.0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21.2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79.09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五、关于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56.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01.44万元,下降21.0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21.2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79.09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1322.60万元,占 76.84%;项目支出398.64万元,占23.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3.8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行政经费及招商引资费用。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4.89万元,主要用于五险支出、抚恤、再就业支出等。

3. 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0.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7.2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615.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交通建设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657.2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7.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21.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21.6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9.其他资本性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2.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2.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7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离退休、抚恤、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 44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80.43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的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42万元,完成预算的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61万元,完成预算的56%。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0.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4万元,占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42元,占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61万元,占60%。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1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出国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本年度无支出,公务车保有量4台

运行经费支出:25.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47.6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50批次,接待6500人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大型会议等。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表8无数据,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539.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5.39万元,因退休人员工资从2017年始归人社局发放,预算未下达至我局。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17.35万元,其中含专项资金合计1330.48元:农村公路路网改造630万元,碍航经费20万元,油补资金451.3万元,抗洪抢险17.25万元,再就业援助金11.93万元,特困企业补助2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57万元,较上年减少209.9万元,减少66.76%。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6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8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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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交通运输局作者:责任编辑: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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