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地方海事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地方海事局单位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地方海事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协助或受委托编制水路客货运输、港口航道有关专项规划;
(2)、协助或受委托承担市级权限内水路客货运输、港口航道有关行政审批;
(3)、承担市级权限内水路客货运输、港口航道、船舶船员具体管理事务和组织实施工作;
(4)、承担市区水路客货运输、港口航道行政执法工作,综合协调全市水路客货运输、港口航道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全市性重大或跨区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承担市管航道航标、通航水域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益阳市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内设机构10个(均为副科级):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运输综合科、航道管理科、船舶检验科、船舶船员科、安全监督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监察室)、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部门决算、下属单位1益阳市水上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算、下属单位2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直属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算、下属单位3益阳市船舶检验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局机关)
2 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直属分局
3 益阳市水上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 益阳市船舶检验中心
第二部分 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无数据,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4015.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3.53万元,增长47.53%;支出总计2481.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9.10万元,下降16.46%。收入增加主要原因:1、因年中取消单位所有非税收费项目,使非税征收造成短收228.31万元;2、追加往年非税结转资金477.08万元;3、财政拨付标准化船舶拆解资金及行业结构调整资金1092.40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1、退休费减少408.56万元,因为2017年1月起,退休费由社保处发放;2、船型标准化拆解资金比2016年少支付258.65万元。
二、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015.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5.40万元,占97.52%;事业收入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4.53万元,占1.11%,上级补助收入55.18万元,占1.37%。
三、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48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57万元,占 75.94%;项目支出596.98 万元,占24.0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15.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44.75万元,增长72.4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71.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71万元,下降0.44%。收入增长主要原因:1、因年中取消单位所有非税收费项目,使非税征收造成短收228.31万元;2、追加往年非税结转资金477.08万元;3、财政拨付标准化船舶拆解资金及行业结构调整资金1092.40万元。
五、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15.4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44.75万元万元,下降72.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71.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71万元,下降0.44%。收入增长主要原因:1、因年中取消单位所有非税收费项目,使非税征收造成短收228.31万元;2、追加往年非税结转资金477.08万元;3、财政拨付标准化船舶拆解资金及行业结构调整资金1092.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8.99万元,占2.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1.29万元,占4.10%,城乡社区支出(类)3.82万元,占0.15%,农林水支出(类)43.58万元,占1.76%,交通运输支出(类)2175.65万元,占88.04%,住房保障支出(类)78.15万元,占3.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3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用。抚恤(款)死亡抚恤(项)68.64万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抚恤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01.2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43.58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1383.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航道维护(项)20万元,主要用于沅江海事处航道维护。海事管理(项)485.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单位安全监管、专用燃料、船舶维修、弥补人员经费不足等支出。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180.34万元,主要用于内河船型标准化船舶拆解改造资金100.34万元,企业碍航补助80万元。成品油价格对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107万元,主要用于对船属单位及船户的油补资金。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78.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2.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2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临时工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费、生活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26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关于湖南省益阳市地方海事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21.02万元,完成预算的33.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8万元,完成预算的1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8.85万元,完成预算的14.05%。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8万元,占5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8.85万元,占42.08%。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64万元,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境)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运行经费支出:12.1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开支、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8.8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接待205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餐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初财政预算批复为186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9.6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95.90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为1865.57万元,基本支出117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3.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4.45万元,项目支出687.26万元。
本年支出决算数为248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支出2297.56万元,财政结转183.98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33.02%。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52万元,较上年增加12.01万元,减少4.81%,减少原因是部分差旅费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4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海巡监督艇4艘,趸船1艘;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未填报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特有的名称解释,请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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